本网讯 自今年3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驻山东青岛以来,目前进驻企业4家、投放单车约20万辆、注册用户约200万人、日均骑行约30万人次。青岛市交通运输委会同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,于日前出台《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加强规范管理。
《意见》遵循“市级统筹、属地管理、企业主责、承租人守法”基本原则,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,合理布局慢行交通。对企业经营各环节,从市场进入到退出,从车辆投放到停放,从用户押金安全到信息安全,力争形成部门监管合力,规范行业有序发展。企业在青岛市开展租赁服务前就押金管理、车辆停放、投诉处理等事项作出信用承诺,并向社会公示相关经营信息;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建立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管理机构和运营维护团队。企业在青岛市选择单一银行机构分别开立押金、预付金专用账户进行存放,并与银行机构签订专用账户资金使用监管协议;采集的相关数据接入青岛市监管平台,鼓励企业将运行平台服务器设置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。当企业需兼并、重组或终止运营服务时,制定方案对押金退还和车辆回收等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确,并提前进行社会公告。
据悉,为加强工作组织领导,青岛市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。青岛将建立规模调控机制,市区车辆投放实施总量控制并保持动态平衡,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推进自行车道建设,结合地块开发建设推进自行车停放区设置。
“重点聚焦车辆停放、押金监管、质量性能、总量调控等热点难点问题,依托国家政策,强化制度设计。”青岛市交通运输委主任王勇认为,坚持问题导向起草出台的《意见》,不仅对规范企业经营、维护承租人权益、推进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起到积极推动作用,还有利于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、常规公交为主体、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城市绿色交通系统。